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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居高官 今为囚徒

1998-06-2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驻里斯本记者 陈庆煜 我有话说

葡萄牙东北部瓜达行政区法院上月开庭审理该地区最高行政长官阿比利奥·库尔托接受贿赂案。在法庭上,库尔托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行政区法院一审宣布判决其6年徒刑,并接受被告辩护律师要求,将该案送葡最高司法法院终审。审判结束后,几位曾向库尔托行贿的企业家也被处罚。面对如此下场,这位曾居官20载的地方行政长官,禁不住双眼泪下。

法院经过长期调查取证,撰写了一份60页的判决书。判决书称库尔托自1989年以来,以其本人、妻子和儿子的名字,在银行存款50370康托(1康托约合5.5美元)。库尔托全家4口人在银行的存款总额达105310康托。在调查入册的清单中,被告还拥有企业和银行的股票、债券2万康托,两处乡间别墅,5辆高档汽车和两辆摩托车。

根据葡自1983年开始实施的《管制公职人员收入法》的有关规定,葡公职人员在就职前和卸任后都必须向司法部门申报个人收入及家庭财产。在本案中,法院称库尔托隐瞒和分散财产行为本身即构成犯罪。库尔托的薪金加上各类津贴月收入800康托,其子月薪90康托,其妻和女儿无任何经济收入,他的巨额财产从何而来?据曾向库尔托行贿的企业家、库尔托的朋友和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证词,1989年至1994年间,一位包工头从瓜达市承包一处投资50万康托的工程项目后,曾多次向库尔托交纳“酬赏”费,其中一次竟高达1万康托。另一些企业家为获得瓜达地区的住宅建筑开发权、办理工程用地许可证和购买工业区的部分产权等,均以“酬赏”现金或转帐支票的方式向库尔托行贿。主审此案的大法官费尔南多·卡布拉尔愤怒地指出,“这一无度聚敛财富的行径是对瓜达公民的亵渎”,必须给予库尔托应得的惩罚。

库尔托在当地被称为“恐龙阁下”,1941年1月出生于瓜达市郊的维索萨村,任过小学教员和银行职员。他曾在1974年积极参加过葡“4·25”革命,是葡现执政的社会党早期党员,并于同年8月首次成为瓜达市政领导委员会成员。他在1976年至1997年的20年间一直连选连任瓜达行政区长官,3次当选葡议会社会党议员,是社会党全国领导成员之一。此外,他还担任过欧洲委员会葡方代表和葡全国市政协会副主席。1985年6月他被前总统拉马略·埃亚雷斯授予“恩里克王子勋章”。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库尔托在瓜达地区的严重违法行为引起葡司法警察部门的重视,并着手暗中调查。1997年12月,库尔托被勒令停职,随后被拘留。法院没收了他的护照及个人一切有效证件。随着法院判决的作出,这位昔日地方行政长官的政治生涯也宣告结束,但本案却留给人们长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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